購物拿發票已是消費習慣,但是發票種類大小不一,該如何整理、保存現在反而是個困擾。行政院消保處今天(16日)建議大家,未來購物利用載具(如手機條碼)拿無實體電子發票,不但減少紙張列印,符合環保概念,也不影響捐發票做公益,就連發票中獎也會主動通知、並且自動匯入指定帳戶。最重要的是消費憑證與記錄,還可以永久保存,一旦遇到消費爭議,也可以輕而易舉的找出消費紀錄,不擔心會有找不到發票,無法退費的困擾。

消保處表示,為了在消費發生爭議時,可以順利取得發票明細,已經協調財政部加速簡化電子發票的查詢功能與範圍。未來拿無實體的電子發票,到財政部「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」(下稱電子發票服務平台)網站查詢,附身份證、載具影本及申請書申請,經審核後3個工作天就可取得明細,不用擔心發票遺失,無法退費的困擾。

目前民眾到開立電子發票之商家消費,商家會列印紙本證明聯,作為消費憑證,這是「電子發票證明聯」,與消費明細合併,就等同傳統的紙本發票。未來電子發票的「載具」,就是索取、及記錄電子發票的工具,如手機條碼、悠遊卡、iCash、會員卡等等。民眾只要先申請帳號,然後到已加入電子發票系統的商家消費時,所有發票資訊,就會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雲,不用再拿紙本發票,這就是所謂的「無實體電子發票」。

消保處表示,目前全國開立電子發票之店家共有13類等1萬9千多家,開立張數占整體發票比例,已經超過50%,頗具成效;但為方便、擴大尤其是申訴案件較多的3C資訊產品、及食品安全相關的業者,消保處將再請財政部積極輔導、及鼓勵業者加入開立電子發票的行列,以擴大商家範圍。

來源-華視新聞/2014/12/16 11:20 馬慧娟 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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